3月27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駐外勞務工作站管理辦法》近日印發,明確了勞務工作站設立與撤銷、工作職責、工作制度、日常評定及工作補助等,為提升城鄉勞動力輸轉效能,更好促進跨區域勞務協作、保障務工人員權益提供政策支撐。
辦法規定,駐外勞務工作站實行“誰設立、誰管理”原則,構建起“自治區總站+地市分站+縣級工作站”工作體系,實行站長負責制,對外統一掛牌服務,設立固定服務場所和專職工作人員。主要職責是與服務區域內園區、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溝通機制,廣泛收集企業招工數量、用工方向、技能需求等情況,組織輸入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企業、勞務經紀人,定期到輸出地勞動力相對集中的地區開展走訪、舉辦專場招聘會等活動,精準對接勞動力資源供給和優質企業用工需求,實施從“家門口”到“廠門口”勞務輸出服務保障等內容。
“對駐外勞務工作站按年度進行評定,評定合格的可按規定給予一定補助,對連續兩年評定不合格的,將予以撤銷。”自治區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還明確駐外勞務工作站要加強黨建引領,符合條件的要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搭建教育引導黨員、聯系服務在外務工人員、助力經濟發展的載體,落實有組織勞務輸出行前“三必講”教育制度,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截至目前,我區在全國各地已建成駐外勞務工作站88個。(記者 馬照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