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倪金鳳)4月24日,記者從銀川市政府辦獲悉,《銀川市關于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于近日下發,并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意見》按照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產業化發展的總體思路,遵循“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厲”的原則,大力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的實施,構建建筑垃圾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全面的資源化利用,進而維護整潔優美有序的城市環境,促進循環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
根據《意見》,銀川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的方式運作,按照最高不超過30年的政策規定向項目公司授予特許經營權,按照市物價局監審確定的標準(32.8元/噸)給予處置補貼。由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銀川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維護。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將項目設施完好無償交還政府。銀川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力爭年內全面實施。
《意見》明確,通過加強對建筑垃圾收運處置全過程監督、控制,實現“源頭看得見、運輸有定位、終端有計量、查處有證據”與網上供需信息調劑功能,確保在全市范圍內實現建筑垃圾的全過程監管,著力解決建筑垃圾運輸帶泥上路、拋撒嚴重、偷倒亂倒、行車安全等問題,有效解決建筑垃圾帶來的環境問題。
《意見》適用范圍為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靈武市、永寧縣、賀蘭縣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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