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衛市民張先生向新消息報反映,自己是中衛市城區濱河首府二期的住戶,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物業費標準是根據樓層,每平方米1.2元至1.5元,含電梯費和樓道照明費進行收費。今年4月,當張先生續交物業費時卻發現今年的物業費和去年不同,除去每平方米1.2元的物業費外,電梯費和樓道照明費以及自來水二次增壓費都是另收。這樣算下來,張先生的物業費從1700多元增至2400元。對此,張先生表示不能理解。
住戶:
物業費比去年高出許多
最高要交4000多元
4月1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小區樓型分為11層和18層兩種。走進小區,二期住宅已經入住不少居民,但是還能看到不少地方在搞綠化施工。對此,不少業主表示,小區服務不錯,綠化做得也還可以,但是對于物業費的收取難以接受。
記者在各個單元門前看到有關物業收費的相關文件,其中明確標注,去年的自來水二次增壓費、電梯運營費和樓道電費均由物業交納,但從今年開始分攤給業主,其中電梯運營費按照業主所居住樓層,逐層上漲。
一位業主告訴記者,2017年,他們家的物業費2300多元,今年要繳納3000多元。這名業主說,他曾讓收費人員出示收費依據和標準,但被拒絕。
走訪中,一名家住18層的業主表示,自己今年要繳納超過4000元的物業費,“這樣高的物業費,確實讓人匪夷所思。”
此外,還有業主稱,今年所繳納的物業費,是在自己不知情,或者繳納完才知道今年物業費上漲了。
一位家住6樓的業主告訴記者:“今年物業給我打電話,問用不用之前交的裝修保證金抵交物業費,我同意了。當時我還以為是去年的收費標準,沒曾想,2000多元的裝修保證金僅退了2元錢,還要再交100元的樓道電費等。
物業:
電梯費電費二次水增壓費
去年開發商承擔今年向業主收取
對于業主的種種說法,4月19日,記者找到該小區物業負責人徐國軍。他表示,目前小區有280余戶業主已經領取鑰匙,已入住近120余戶,有200戶繳納了物業費。小區物業在今年收費的時候,就已經將各項明細張貼在各單元的樓道內,“一些業主沒有看到,是因為公示信息被撕掉了”,對于業主要求看去年物業繳費情況的收據也都有出示。
關于收費標準問題,徐國軍稱,除了信息公示外,小區完全按照合理的收費名目和標準向業主收費,“相比去年,我們的物業費對于高層住戶來說還略有降低,小區所有住戶只是統一按照1.2元每平方米每月收費,高層上漲至1.5元的標準也全部取消。對于小區業主質疑物業費上漲,是因為去年由小區開發商承擔了電梯運營費和二次水增壓費以及樓道電費,今年要向業主收取,所以會讓業主難以接受。”
徐國軍告訴記者,就去年繳費情況看,小區內11層樓的電梯運營費為每年12900元,而18層的雙電梯則運營費更高,為每部電梯每年15978元,所以高層業主需要均攤得多一些。
對于每戶100元的樓道電費,“這是為了避免業主麻煩,我們一次一戶收100元,這樣等兩三年用完后再收,這樣業主也方便,我們也方便。”
在記者的要求下,徐國軍向記者算了筆賬:以11層160平方米計算,今年,除去二次水增壓費需要計算用水量外,業主需繳納1080元電梯運營費+100元預收樓道電費+按照1.2元每月每平方米的物業費,該業主需要向物業交納3500元費用,相比去年直接按照1.5元每平方米每月的物業費確實要多近700元。
對于用裝修保證金抵交物業費的情況,徐振國表示,均為業主同意簽字后抵交的,“并不存在強迫的情況”。
就大部分業主都表示收費高的情況,徐國軍也已上報公司,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指示,收費仍按照今年的標準執行。
物價局:
小區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
物業費應按照購房合同執行
對于小區增收自來水二次增壓費、電梯運營費和樓道電費,中衛市物業辦工作人員表示,這些收費項目在多地是合理且有文件支持的,但需要物業及時公示這些費用的繳費單據,讓業主明白,這些錢到底應不應該交,交多少,這都是業主的權利。
對于小區物業收費標準問題,物價部門則表示,中衛市已經取消物業公司按照服務等級收費的標準,對于物業怎么服務,又該怎么收費,完全是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后,同物業協商,達成協議后小區業主共同執行。但目前,濱河首府小區二期剛建成,小區入住率不達標,物業公司尚屬于開發商承擔的前期物業,所以該小區的收費標準需要按照業主購房時簽訂的合同來執行。
那么該小區業主的購房合同中僅明確,業主需繳納物業費按照不同樓層收取1.2元至1.5元不等,并未注明是否會收取其他費用。對此,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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